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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北区中马街道建立“三查三督”机制保安全
发布日期: 2008-08-26 作者: 来源:

为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深入深化,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,江北区中马街道根据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》规定的监管职责,因地制宜建立“三查三督”机制,应运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之中,以确保取得工作实效。

三查:一查规章制度。从检查软件资料入手,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、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、教育和培训、应急救援措施等10项制度的落实情况。二查现场管理。主要检查餐饮行业的油烟净化器、楼宇的消防车设施、人员密集地的消防通道及各种设备、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检修情况;电器(线)、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各种工业气瓶的使用状况;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,通风、照明、安全通道、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。三查职工操作。检查作业职工自身是否存在不安全的行为或者违章操作行为,是否按照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,操作时的动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。

三督:一督隐患治理。由街道各科办、社区联合安全生产兼职监督员,对各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“一督到底”,坚持盯住不放,直到复查验收通过为止。二督制度完善。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达标的要求,完善各类制度,做到“督查现场和督查制度”同步同行,并举并重。三督台账建立。台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生命线,是最基本、最原始基础资料。切实督促企业务必建立工作台账,指导企业建好工作台账,建好台账,同时对台账的客观、真实性作出评价,防止台账流于形式和做“假账”的现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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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  稿:江北区安监局
供 稿 人:郑国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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